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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光塗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20-111-10001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0/14
違規日期
2022/09/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仁武區竹楠路23號從事塑膠品塗裝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892-01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9月5日稽查發現,該製程現場操作情形與許可核定不符(詳如下述),即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1.污染源設備塗裝烘乾機(E002)乾燥溫度47.4度,與許可核定範圍(60-70度)不符。2.防制設備循環水濂室(A001)及水封槽(A002)無更換紀錄,與許可核定內容(應於更換時記錄)不符。3.現場無法提供自105年2月22日至111年8月30日止之污染源設備及防制設備各項操作參數記錄,不符紀錄應保存6年備查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12年1月1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2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竹楠路二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竹楠路二三號
統一編號
8336195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