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0000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10/02
違規日期
2018/04/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本市列管之再利用機構(批發零售業),從事廢棄物(燃煤飛灰,R-1106)再利用業務,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106年12月期間,該項廢棄物之收受數量明顯高於銷售數量,且未申報貯存量,屬申報資料質量不平衡,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二五五巷五四弄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255巷54弄20號
統一編號
280739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