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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宸企業社

文號
30-110-09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1/09/22
違規日期
2021/07/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0年7月26日至貴社稽查,現場有廢(污)水排放, 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6大瓶6小瓶),現場檢測氫離子濃度指數(以下簡稱pH值)分別為7.14及7.05,平均值為7.09(放流水標準為6-9)、溫度為35.7℃,現場檢測符合標準。其中3瓶水樣加酸至pH值2以下,水樣依規定於4℃下保存,並送至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8.1mg/L(放流水標準為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06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陰離子界面活性劑檢測值為0.57mg/L(放流水標準為10mg/L),化學需氧量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六街二六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六街二六號
統一編號
157919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