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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餘畜牧場

文號
30-114-06002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6/26
違規日期
2025/04/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23,2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於該畜牧場放流口(座標:22.922066,120.444391)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020毫克/公升,限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10毫克/公升,限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119毫克/公升,限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8目規定。(二)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妥善維護,亦未維持其正常功能,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2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中埔段二三七地號,中埔段二三八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中埔段237、238-2地號
統一編號
00000000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