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新竹縣竹東鎮水資源回收中心
- 文號
- 30-108-100009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違規日期
- 2019/04/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8年4月22日至貴處所屬新竹縣竹東鎮水資源回收中心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氨氮,檢測結果為16.1 mg/L(標準10 mg/L),不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7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榮華里水資路二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榮華里水資路二九九號
- 統一編號
- 4680620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