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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60017
- 處分日期
- 2020/06/04
- 違規日期
- 2018/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1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食品加工污泥(R-0902)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製程代碼為370001,惟107年3月至5月申報聯單量為製程代碼000000,107年2月至4月申報產出、貯存量為製程代碼080001;另動物性廢渣(R-0119)107年2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4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