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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有連養豬
- 文號
- 30-113-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5/02
- 違規日期
- 2024/03/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4,997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羅有連牧場於本縣屏東市萬丹鄉崙頂村崙頂路365巷30號從事豬隻養殖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5日派員稽查,飼養豬隻約百餘頭,但未申領廢(污)水管理計畫逕從事豬隻飼養作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規定;且1年內經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所稱之情節重大者,爰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罰鍰2萬4,997元及8小時環境講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997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四二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崙頂路365巷30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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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