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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7-100004
- 處分日期
- 2018/10/02
- 違規日期
- 2018/09/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7年9月7日派員稽查。2.查該址從事肥料製造,稽查時場內製程操作中,製成為媲麻柏-混合(雞糞,菇包)-粉碎-造粒-冷卻-過篩-入庫-包裝-成品,稽查時於場區外有些微粉塵逸散之情事,業者表示已連絡廠商搭黑網做緊急防制措施,之後會集塵室會增加灑水噴霧。3.場內設有袋式集塵器防制設備,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工廠登記,便號為99699647。4.惟該場貨車入貨時,因貨櫃潮濕,在清洗貨車時至有其原料經水流至路面,有污染路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中村大義路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大義路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