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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

文號
31-108-05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5/30
違規日期
2018/12/26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10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將「水質檢驗及維護紀錄表」公布張貼於設備明顯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及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