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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4-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7/02
- 違規日期
- 2025/03/18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113年3月14日及114年3月18日至本案開發場址進行環評現地監督,發現辦公棟施工中,查旨揭環評書件第1次變更內容對照表於110年1月備查在案,其變更內容為調整廠區建築並新增施工期間環境保護對策,並承諾「辦公室在施工前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並在取得使用執照一年內取得綠建築銀級標章」,次查歷次變更內容並無規劃辦公室地下停車場及評估開發地下室之土方量,未依環評書件切實執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六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地號863地號等8筆及三爺埤段11地號等85筆,總共93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