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5978401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7/02
- 罰鍰金額
- NT$3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113年3月14日及114年3月18日至本案開發場址進行環評現地監督,發現辦公棟施工中,查旨揭環評書件第1次變更內容對照表於110年1月備查在案,其變更內容為調整廠區建築並新增施工期間環境保護對策,並承諾「辦公室在施工前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並在取得使用執照一年內取得綠建築銀級標章」,次查歷次變更內容並無規劃辦公室地下停車場及評估開發地下室之土方量,未依環評書件切實執行。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4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岡山三廠查核,發現代理人侯○○於113年3月26日退出勞保,另於同年10月7日再次加保,期間逾6個月未向本局申請重新核定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本局109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等廢棄物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本局109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以塑膠容器盛裝,惟未標示貯存日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本局109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盛裝化學藥品空瓶,未委託合法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另清除、再利用前未與受託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人員於108年12月20日稽查發現有(1) 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3)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4) 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5)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6) 已設置洗車台,但未設置防溢座(或其他防止廢水溢流之防制設施)、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等缺失,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共記缺失26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12日至貴公司「路竹產業園區整地排水工程(地號: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863、864地號及三爺埤段11地號等43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緣貴廠所設置之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蔡○○於107年08月31日離職,惟貴公司於108年01月07日裕鐵(108)字第0001號函(本局收文日期108年01月09日)始向本局申請註銷蔡○○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並由韓○○代理,與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款規定不符,未於前開期限內完成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申報備查及核備代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107年6月8日函復陳述(略以):「3.…以及岡山三廠106年7月廢酸洗液(R-2502)產出量有誤植情形外。…」,經本局107年8月13日勾稽貴公司岡山三廠106年8月4日廢酸洗液(R-2502)產出量申報原為804.9噸/月,遲至107年5月29日修正廢酸洗液(R-2502)產出量為824.5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09/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1/11/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0/10/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