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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90005
- 處分日期
- 2023/09/18
- 違規日期
- 2023/03/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1批碳黑化學製造程序,屬應申領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事業,稽查時製程操作中,惟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自112年09月1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二之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二之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