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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20014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違規日期
- 2018/10/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事業廢棄物從事再利用之機構,經本局派員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於107年10月25日稽查發現廠區內仍堆置有前收受之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事業廢棄物(106年4月11日前收受),經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尚有1257.91公噸漿紙污泥、1373.94公噸紡織污泥暫存(統計至107年9月30日止)。惟據該司表示稽查當日廠內剩餘紡織污泥及漿紙污泥暫存於貯存調製區槽內約770公噸;另貯存調製區旁邊空地及貯存調製區E002旁廠房內燒結後之製磚粉料共約350公噸,上述收受之廢棄物未於三十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三三二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