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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鐘實業行

文號
40-110-11008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25
違規日期
2021/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210號)稽查,發現貴事業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廢紙(廢棄物代碼:R-0601)、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D-1703)、及收受廢棄物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授權訂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未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二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210號
統一編號
4440340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