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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鐘實業行

統一編號:44403403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0/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576-05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0年8月19日起至115年8月18日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稽查作業,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5及X006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及75地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廠另於新屋區青田段36、37、37-1、65-1、66、69、71、71-2、85、90、92及330等12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4/12)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本府經發局會辦違規擴大廠區範圍稽查案件,於112年5月25日派員至該廠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5及X006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及75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該廠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36、37、37-1、65-1、66、71、71-2、83-1、83-4、85、90、92及330 等13 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2/12)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桃園市政府112年4月25日府經工行字第1120108668號裁處書,經查獲臺端所屬事業(即鼎鐘實業行)擅自擴大廠區至新屋區頭洲段6-1、7、8、10、26、26-10、36、37、37-1、38、39、65-1、66、69、70、71、71-2、82、83、83-1、83-2、83-3、83-4、84、85、90、92、328、330、355、329地號等31筆土地涉違規使用,臺端所屬事業(即鼎鐘實業行)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0/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本府核發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576-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頭洲段26-10地號土地稽查,查貴事業將砂石堆置於前揭地號上,惟與許可證核定堆置地號(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75地號)不同,貴事業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事業(即鼎鐘實業行)工廠登記(編號:99626033)核准廠址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210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75、75-1地號)與110年12月17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5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88657號裁處書,經查獲臺端所屬事業(即鼎鐘實業行)擅自擴大廠區至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1、7、8、10、38、39、36、37、37-1、65-1、66、69、71、71-2、90及92地號等16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2/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第H2576-05號),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5及X006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及75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1、7、8、10、38、39、36、37、37-1、65-1、66、69、71、71-2、90及92等16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2/12)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告發處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實業行之T01及T02廢水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各記錄至110年8月6日及110年7月31日,且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表記錄之讀值遠大於現場水錶讀值,皆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實業行之初級沈澱池2(T01-2)增設泥沙分離機,及現場洗砂機有一股廢水未經進流水錶流放至地面,再流入T01-2初級沈澱池,皆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2576-05號),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固定污染源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下稱逸散管理辦法)」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場安全管理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物料堆置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車行路徑鋪設混凝土,惟表面覆蓋泥土髒污,且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4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210號)稽查,發現貴事業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廢紙(廢棄物代碼:R-0601)、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D-1703)、及收受廢棄物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授權訂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未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108年11月14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附之廠區配置圖內容,貴事業未標示廢棄物貯存位置,惟現場有事業廢棄物貯存行為,貴事業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8/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實業行之初級沉澱池3(T01-3)及最終沉澱池(T01-4)皆有兩根不明管線及最終沉澱池(T01-4)廢水排至清水池(S01)有三根多餘管線,上述七根管線皆未登載至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3/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RM-50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