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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6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6/10
- 違規日期
- 2018/05/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7年5月29日15時4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上林街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小港區上林街上,廠區東側)發現明顯有塵土飛揚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貴廠係從事堆置場作業程序(編號:M01),廠內堆置水淬爐石粉,稽查當時廠內正進行原料(水淬爐石粉)裝載及運輸作業,廠區圍牆雖設有防塵網,惟廠內並無適當防制設施,致上開作業過程中產生塵土飛揚,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上林街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上林街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