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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20-114-06000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6/05
違規日期
2025/04/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4月17日至現場(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659巷35、35-1、37號)進行稽查作業,會同貴廠人員稽查時今日現場查核染色貼合區(E103)、染色貼合區(E102) 未作業,備用染色貼合區(E101)運作中,且查未依空污法報備故障。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11)調膠槽*1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10)調膠槽*4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9)調膠槽*5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8)調膠槽*2台;另於同年4月24日現場稽查發現製程液體、液體混合設備使用多項添加劑與原核定許可證不符,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統一編號
16439169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