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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新牧場

文號
40-114-06001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6/19
違規日期
2025/05/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林坤新經營坤新牧場於本縣鹽埔鄉民意段916、917、918地號土地從事牛隻飼育作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於該場固液分離機旁發現露天堆置貯存大量牛糞渣污染地面,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有收集或防止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氣污染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2款之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第1頁,共4頁1148019714三、違法事實:查臺端經營坤新牧場於本縣鹽埔鄉民意段916、917、918地號土地從事牛隻飼育作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於該場固液分離機旁發現露天堆置貯存大量牛糞渣污染地面,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有收集或防止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氣污染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2款之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載興村載興路六○之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民意段916、917、918地號土地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