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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4/11
- 違規日期
- 2025/03/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內埔鄉北寧段1053、1053-1~1053-6、1053-8~1053-23等23筆地號土地辦理「住宅新建工程(19戶)」,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11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營建工地至主要道路鋪設粗級配或粒料厚度不足及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施工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以加壓沖洗設備進行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及施工鷹架外緣未完全覆蓋防塵網,累計缺失記點合計2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民有路二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北寧段1053、1053-1~1053-6、1053-8~1053-23等23筆-睿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19戶)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