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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20034
- 處分日期
- 2017/12/29
- 違規日期
- 2017/1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2月13日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稽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77)法規符合度,發現下列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不符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活性碳噴注系統(A772)廢氣處理量係10677.0 Nm3/hr(177.95 Nm3/min),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係200~288 Nm3/min。(二)洗滌塔(A774)壓力損失:106年12月7日係36.3 mmAq,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係5~30 mmAq。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水管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