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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1/07
- 違規日期
- 2021/12/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辦理寶興金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工程之枋寮185縣道電力管道建設工程(第二階段含變更),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10年6月8日,申報日期110年12月22日,逾期天數為197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1萬5,397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共和里共和街九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寶興金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工程之枋寮185縣道電力管道建設工程(第二階段含變更)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