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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12
- 處分日期
- 2018/10/09
- 違規日期
- 2018/09/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民眾陳情,有關該場收受高雄市統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產生之廚餘而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復於107年9月18日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741746401號函移請本局卓處。案經本局於107年9月21日勾稽網路申報資料並派員稽查違規屬實,並經該廠負責人黃○○坦承該項違規事實無誤,爰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二段一巷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二段一巷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