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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50034
- 處分日期
- 2022/05/27
- 違規日期
- 2022/04/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車輛(KEF-5319)111年4月5日10時22分,清運所屬廢棄物(H-0001、D-0799、D-0299、D-0399、D-08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代操作廠商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分公司)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所載運之廢棄物經現場稽查夾雜廢泡棉,另車內垃圾以編織袋盛裝破袋不確實,不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三條第十四項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大灣里大正路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