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亨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218716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5/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上述地點違規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污染環境衛生。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2年00月00日發生火警,惟檢視貴公司檢送之處置計畫書,現場之衍生廢棄物種類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事業廢棄物處置計畫書審查核准,已先行清除處理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及岡山資源垃圾回收廠,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2年00月00日發生火警,惟檢視貴公司檢送之處置計畫書,現場之衍生廢棄物種類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4/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製程,場內後有堆置廢棄木棧板及廢樹枝等廢木柴,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導致場內火災,火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燃燒異味,惟未設置相關收集、處理防制設備,致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27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車輛(KEF-5319)111年4月5日10時22分,清運所屬廢棄物(H-0001、D-0799、D-0299、D-0399、D-08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代操作廠商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分公司)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所載運之廢棄物經現場稽查夾雜廢泡棉,另車內垃圾以編織袋盛裝破袋不確實,不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三條第十四項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2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車輛(KEF-5319)111年4月5日10時22分,清運所屬廢棄物(H-0001、D-0799、D-0299、D-0399、D-08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代操作廠商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分公司)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所載運之廢棄物經現場稽查夾雜廢泡棉,另車內垃圾以編織袋盛裝破袋不確實,不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三條第十四項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2月26日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第1次修正),案附負責人邱○○身分證影本(107年1月22日換發),戶籍地址變更為「本市仁武區大灣里15鄰大正路7號」,惟未於變更(107年1月22日)後30日內(107年2月21日),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239-U2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56%,超過排放標準。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8/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大樹區大樹段461、462地號貯存廢棄物,惟未依相關規定申請核准設置貯存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1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4/14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