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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違規日期
- 2019/05/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至貴公司鍋爐蒸氣製造程序產出之底渣及集塵灰貯存區採集廢棄物樣品檢測,於108年5月31日委託景泰順檢驗股份有限公司檢測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TCLP),經檢驗報告結果萃出液中總鎘(樣品編號:1080530-2)檢驗值為3.01mg/L,已逾有害事業廢棄物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試驗標準1.0mg/L,經查貴公司108年6月18日核備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列申報C-0103鎘及其化合物(總鎘)之有害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獅潭二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獅潭27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