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享紙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524183
共 3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5 筆)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2/07/20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K7900214)從事紙製造業,本局於111年3月30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有下列違法事項,本局111年4月20日環廢字第1110023875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5月15日前完成改善,惟至111年7月20日止,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爰依行政罰法第42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本案裁處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併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一)查貴公司109年1月起至110年9月止網路申報資料,漿紙污泥R-0904、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清理頻率規定清除。(二)查貴公司109年3月、5月及110年3月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之D-11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有質量不平衡情事,且自110年10月起至今未申報公司內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理情形。(三)查貴公司漿紙污泥R-0904貯存區域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施。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至貴公司鍋爐蒸氣製造程序產出之底渣及集塵灰貯存區採集廢棄物樣品檢測,於108年5月31日委託景泰順檢驗股份有限公司檢測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TCLP),經檢驗報告結果萃出液中總鎘(樣品編號:1080530-2)檢驗值為3.01mg/L,已逾有害事業廢棄物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試驗標準1.0mg/L,經查貴公司108年6月18日核備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列申報C-0103鎘及其化合物(總鎘)之有害事業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K7900214)從事紙製造業,本局於111年3月30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有下列違法事項:(一)查貴公司109年1月起至110年9月止網路申報資料,漿紙污泥R-0904、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清理頻率規定清除。(二)查貴公司109年3月、5月及110年3月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之D-11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有質量不平衡情事,且自110年10月起至今未申報公司內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理情形。(三)查貴公司漿紙污泥R-0904貯存區域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施。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造紙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5日查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事如下:查一般事業廢棄物廢爐渣露天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飛揚、逸散、滲出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集塵灰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1/08/18
- 罰鍰金額
- NT$3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10年7月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355mg/L (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308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874mg/L(限值:180 mg/L)。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1/07/14
- 罰鍰金額
- NT$48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抽測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之木屑鍋爐排放口(P401),查戴奧辛毒性當量濃度煙道檢測作業結果,濃度平均值為1.13ng-TEQ/Nm3,未符合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0.5ng-TEQ/Nm3)。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罰鍰金額
- NT$2,9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985mg/L(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1.8倍)、生化需氧量343mg/L(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4倍)、化學需氧量640mg/L(限值:1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2.6倍);又於110年5月18日經本府採樣檢測結果不合格項目懸浮固體157mg/L、生化需氧量184mg/L、化學需氧量443mg/L。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1/03/22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10年2月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執行限期改善複查時,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49.0mg/L (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58.8mg/L(限值:30 mg/L)。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0/12/01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09年7月30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執行專案檢測計畫督察時,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56.8mg/L (限值30mg/L) 、化學需氧量329mg/L(限值:180 mg/L)、生化需氧量86.5mg/L(限值:30 mg/L)。
- 裁罰機關
- 中區督察大隊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3,36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水質檢驗報告(編號CEPA-108-W4-093)結果,懸浮固體3,090mg/L、化學需氧量2,990mg/L、生化需氧量82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10/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產出之集塵灰經檢測係為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列產出,及未依規定每月申報產出量。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10/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核定使用木屑為燃料,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稽查時,發現燃料堆置區堆置之燃料為外觀帶有漆料之廢木片及夾雜廢塑膠(片)布、條等雜物,且於爐渣出口以磁鐵棒吸附檢視結果,焚燒後底渣夾雜有廢鐵釘、廢鐵片及廢電池,判定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於現場使用之燃料為廢木材,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木屑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1,1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1月26日,採集放流水樣品檢測結果,懸浮固體值129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值618mg/L(標準值:180mg/L)及生化需氧量值263mg/L(標準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於106年1月18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查獲廢水處理單元活性污泥池(一)至(五)未依許可文件核定項目及頻率,每月記錄1次SV30,及污泥暫存槽及污泥濃縮槽(一)、(二)未記錄含水率。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於106年4月20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查獲廢水處理設施流程,設施單元沉澱桶(一)及活性污泥池(一)及放流池等單元,各有未經許可管線設置,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核定事項不符。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於106年4月29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查獲廢水處理設施初級沉澱池設置未經許可之連通管線,廢水處理未經核定之流程處理,逕自於放流口排放。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1/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於106年1月6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查獲廢水操作紀錄文件記錄105年11月17日、24日、25日、26日、27日及28日;12月16日、17日、18日、19日及24日廢水回收超過核准量。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8/11/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造紙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下稱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4日至現場稽核時,查獲貴公司導板式集塵器(A401)之壓降值為40mmH2O,與許可證登載之許可操作值不符(2~30mmH2O),且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402)之廢氣出口溫度許可登載操作值為90~150℃,惟現場溫度表故障(表內溫度維持50℃)未能實際反映操作溫度,亦與許可證登載不符,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8/06/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20日派員查察結果,貴公司木屑鍋爐排放管道(P401)最近一次戴奧辛檢測日期為104年3月12至13日,未於復工(107年9月12日)後一個內辦理106年度戴奧辛定期檢測作業,已違反空污法第22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8/03
- 罰鍰金額
- NT$2,3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8/03
- 罰鍰金額
- NT$85,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5/12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月18日派員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粗紙製造作業,於貴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採集集塵灰樣品500g*2(樣品編號中督K-廢-1060118A-01及中督K-廢-1060118A-02),經環保署環境檢驗所檢測結果,集塵灰之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為18.2及21.3ng-TEQ/g,判定屬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另本局於106年3月1日查獲貴公司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出之濾帶,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列申報產出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濾帶一節。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5/12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固定污染源鍋爐燃料堆置區及爐渣出口發現,燃料堆置區堆置之燃料外觀帶有漆料之廢木片及夾雜廢塑膠(片)布等物,且於爐渣出口以磁鐵棒吸附結果,有大量鐵釘及金屬框架等物,判定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於現場使用之燃料為廢木材,其使用廢木材再利用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亦違反廢清法第39條第1項規定。次查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貯存區,查有未依規定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未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爐渣)分開貯存及有8袋太空包裝之有害集塵灰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5/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粗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月18日至該公司執行督察時,於該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採集固定污染源鍋爐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產出之集塵灰樣品(500g*2),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測結果,集塵灰之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為18.2及21.3ng-TEQ/g,判定屬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再於3月9日督察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燃料堆置區及爐渣出口發現,燃料堆置區堆置之燃料外觀帶有漆料之廢木片及夾雜廢塑膠(片)布等物,且於爐渣出口以磁鐵棒吸附結果,有大量鐵釘及金屬框架等物,判定該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於現場使用之燃料為廢木材,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木屑不符,該公司未依許可證核定事項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2,4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6/03/07
- 罰鍰金額
- NT$1,18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12/24
- 罰鍰金額
- NT$7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4/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4/05/15
- 罰鍰金額
- NT$17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2/08/17
- 罰鍰金額
- NT$1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1/1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1/11/11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1/05/17
- 罰鍰金額
- NT$1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0/04/01
- 罰鍰金額
- NT$2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0/02/05
- 罰鍰金額
- NT$2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