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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錦峰畜牧場

文號
30-112-08000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8/18
違規日期
2023/06/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李錦峰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5(沉澱池2)有增設蛇型軟管並未經放流水錶及回收澆灌水錶逕設置於回收澆灌管線情形,未符合水污染排放許可證核准內容,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函文通知限期應於112年6月8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19日派員複查仍未改善,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麟洛段九○地號,麟洛段九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民族路290號/李錦峰畜牧場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