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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耀畜牧場

文號
30-108-06001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6/17
違規日期
2019/05/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高殖業,經民眾檢舉於108年5月23日排放廢水至場外排水溝,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4日派員稽查,發現該牧場由豬舍縫隙疏漏至場內水溝,再排放至場外大排水溝,且於疏湯時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達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新興段四六七、四七四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復興南路1段380巷(公興橋旁)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