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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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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7/19
- 違規日期
- 2023/06/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5,7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廠房後方16桶噸桶(經環保署採檢結果達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其未有防止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亦無災害防止設備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及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7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第11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北斗里中山路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東光里中豐路一段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