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巴達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999515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3/08/11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12日接獲民眾陳情關西鎮潮音禪寺旁鳳山溪造受污染,經追查污染源,查該公司內貯存有害廢液造成鳳山溪水體污染,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3/08/10
- 罰鍰金額
- NT$4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12日接獲民眾陳情關西鎮潮音禪寺旁鳳山溪造受污染,經追查污染源,查貴事業內貯存有害廢液造成鳳山溪水體污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3/07/19
- 罰鍰金額
- NT$3,8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廠房後方貯存16桶噸桶(桶內皆有廢液體)未於本府核准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產出及貯存廢棄物,且該廢棄物經環保署採樣檢驗結果皆達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3/07/19
- 罰鍰金額
- NT$5,7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廠房後方16桶噸桶(經環保署採檢結果達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其未有防止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亦無災害防止設備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及第4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3/07/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僅領有本局核發廢塑膠(R-0201)再利用檢核許可,惟經查貴公司收受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所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並以廢塑膠(R-0201)名義收受及簽訂廢塑膠再利用合約,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清除、處理及再利用;再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140999(其他木竹製品製造程序)之R-0701(廢木材)、140017(木屑);380004(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之R-0201(廢塑膠)、180382(低密度聚乙烯(LDPE))、180393(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樹脂)、180418(丙烯酸共聚合樹脂(壓克力樹脂))、180426(聚碳酸酯工程塑膠(PC))於111年11月至112年5月未依授權之公告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再利用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11/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 R-0701(廢木材)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所登載地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11/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 R-0701(廢木材)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下稱貯存標準)第6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07/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 R-0201(廢塑膠)未依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述地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07/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380004(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R-0201(廢塑膠)、180382(低密度聚乙烯(LDPE))、180393(ABS(丙烯腈一丁二烯一苯乙烯)樹脂)、180418(丙烯酸共聚合樹脂(壓克力樹脂))、180426(聚碳酸酯工程塑膠(PC))於 110 年1月至110年12月未依授權之公告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再利用情形(再利用機構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07/0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 R-0201(非位於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貯存地點)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下稱貯存標準)第6條規定設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依貯存標準第10條規定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及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