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陞鴻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44-113-09000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9/09
違規日期
2024/06/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 條第1項第2款:「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但負責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甲級清除、處理技術員,應於三十日內另聘之。技術員另聘時,該機構應於十五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清除、處理技術員亦得自行報請核發機關備查。」規定辦理;李○○係貴事業之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查其已於113年2月21日離職,貴事業遲於113年6月14日另聘技術員,於113年6月22日提送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並提送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仁愛里仁和七街八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仁愛里仁和七街八七號一樓
統一編號
9111968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