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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堂畜牧場

文號
30-110-07003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7/13
違規日期
2021/05/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85,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吳啟堂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8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78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58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東勢村大同路二段福泉巷一六九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旱角段224-1及246-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