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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16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違規日期
- 2017/08/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領有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府環保局於106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製程污染源操作中(E012、E005、E014、E006、E011、E015、E016、E007、E009開啟),防制設備開啟,惟未依操作許可證規定每日紀錄防制設備操作數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精進路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精進路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