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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12000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2/02
違規日期
2017/09/21
違反法條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產品木屑自105年5月至106年8月之申報銷售對象分別為台光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旭鴻染整有限公司及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惟查105年11月15日、12月12日及12月15日分別銷售給陳德樂、菩卉景觀設計有限公司及一德木業企業社,申報內容與事實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六福路二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六福路二三號
統一編號
4274362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