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3/12/07
- 違規日期
- 2022/07/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7月19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氨氮檢驗值175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本案於111年9月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372)限期111年10月3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0月3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二街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二街2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