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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20029
- 處分日期
- 2022/12/13
- 違規日期
- 2022/09/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9月21日派員督察,經勾稽貴社110年1月至111年8月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月申報資料,發現廢棄物處理程序之產品(砂石混合物、碎石)及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廢塑膠、廢木材及廢鐵)加總量於110年1月、4月、9月及111年1月、4月、6月申報產出量皆大於原料(營建混合物)使用量,顯未確實申報。另勾稽再利用廢棄物(營建混合物)收受量(再利用聯單及營運紀錄)、再利用量(原料使用量)及貯存量(收受貯存)申報數量之平衡關係,自110年11月份至111年8月份均未平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洲里中洲路一三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洲里中洲路一三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