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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2-110-03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3/04
違規日期
2021/01/14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一、本府委託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9年度中石化(台鹼)安順場整治場址監督查核應變計畫」,於110年1月14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之環境檢測機構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員至貴公司安順廠綜合廢水處理廠進行水質採樣作業,檢測結果戴奧辛濃度為 13.2 pg I-TEQ/L超過第三次變更計畫排放標準需低於 10 pg I-TEQ/L。二、綜上,貴公司顯未依第三次變更計畫內容實施,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於限改期限內改善完成並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改善完成報告需包含超標原因分析、改善方案並進行放流水採樣檢驗,採樣檢驗需由環檢所核可之檢測公司進行(驗證項目包含:pH、懸浮固體、汞及戴奧辛)。限改日期:110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條暨附表項次1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北汕尾二路421號
統一編號
030847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