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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06
- 處分日期
- 2018/11/15
- 違規日期
- 2018/08/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8月28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並委託三普環境分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公司吸附設備(A003)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能驗證,檢測結果吸附設備(A003)兩小時平均值之入口端濃度為124ppm及排放管道(P004)出口端濃度為87ppm,防制設備之處理效率為12.5%,與該公司固定污染源積體電路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竹科環空操證字第OS013-12號)登載吸附設備(A003)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應大於57%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研發二路16、18、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