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13-07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7/15
- 違規日期
- 2024/06/19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9日下午1時20分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管制編號:H5103515)稽查,查核毒性化學物質「乙腈」成分含量95至100%,113年5月份及6月份運作紀錄結餘量與運作紀錄相符,113年5月份實有運作行為(買入、使用、貯存),惟貴公司未能於113年6月10日(國定假日順延至6月11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3年5月份)運作紀錄申報,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