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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37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違規日期
- 2022/03/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3月10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32巷7號)稽查情形如下:稽查當時貴事業現場再利用負責人、廢棄物R-0201廢棄物貯存區、成品貯存區、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紙混合物等與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1011100002)再利用負責人及廢棄物貯存區平面配置圖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09003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青路三二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青路三二巷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