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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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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1/11/24
- 違規日期
- 2021/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27日至貴廠現場稽查,貴廠現場人員表示廠內新增水污染防治許可(簡易排放地面水體)目前試車中,惟本局經後續查察貴廠於110年4月23日申領基府環檢排許字第00520-01號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卻未將「廢水處理程序」製程流程與污泥等廢棄物產出等納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明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前述情節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堵南里堵南街四六號及四六號二樓、三樓、四樓、五樓、六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堵南里堵南街四六號及四六號二樓、三樓、四樓、五樓、六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