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195654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現場貯存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廢棄物代碼:B-0399),惟包裝材料未分類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27日至貴廠現場稽查,貴廠現場人員表示廠內新增水污染防治許可(簡易排放地面水體)目前試車中,惟本局經後續查察貴廠於110年4月23日申領基府環檢排許字第00520-01號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卻未將「廢水處理程序」製程流程與污泥等廢棄物產出等納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明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前述情節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21/04/0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查貴公司五堵廠於109年11月(眼鏡製造程序)及110年1月(非製造程序)申報廢棄物D-0299產出量已超過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最大月產生量,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6千元整。2.查貴公司五堵廠廢棄物(R-0201廢塑膠)委託鴻泰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車號:BFA-7978)非清除業者、運輸業者及再利用廠之車輛進行清除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併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6千元整。3.另查鴻泰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並無取得再利用檢核(批發零售業),亦不能從事廢棄物(R-0201廢塑膠)之批發零售,貴公司五堵廠卻將廢棄物(R-0201廢塑膠)以下腳料方式賣與鴻泰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併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6千元整。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康寧廠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潔安企業社)清除、處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康寧廠自107年至今產出廢塑膠盒及廢鋁箔物以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委託潔安企業社清除,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且未於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康寧廠廢塑膠混合物露天貯存於廠外,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地點有廢棄物飛揚情事。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30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19日至貴公司五堵廠稽查,發現違反事項如下:1.貯存區內有害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丙酮、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異丙醇)貯存區未標示中文名稱、成份、數量、日期及特性標示,另有害廢棄物C-0301與D-1799貯存,有混合貯存情形,一般事業廢棄物與有害事業廢棄物無明顯區隔,並發現D-1799貯存區內有貯存C-0301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2.有害廢棄物貯存現況與廢清書核准之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3.所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鋁箔及不良品),係委託潔0企業社以D-0299廢塑膠混合物清除之,與所提核准之廢清書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4.另其委託潔0企業社清除過程未以網路方式申報開立廢棄物遞送聯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汐科廠業經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107年10月08日新北經登字第1078146023號函核准變更住址在案,惟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公司107年8月份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棄物(D-1801)貯存區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另地下室停車場貯存約3.8公噸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該貯存位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違規情節
- 已逾期未辦理相關申報作業(產源逾時未確認)(聯單編號:C11A1632106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