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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42
- 處分日期
- 2023/07/31
- 違規日期
- 2023/07/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1年9月至112年6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2年7月12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貴公司製程所產出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R-1107)之收受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原料使用量(111年9月、10月、12月至112年3月:-656.8公噸、51.59公噸、-836.86公噸、196.62公噸、354.95公噸、199.47公噸)不符當月申報貯存量(111年9月、10月、12月至112年3月:13.82公噸、51.56公噸、153.09公噸、196.64公噸、312.37公噸、129.73公噸),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 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崎溝路一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崎溝路一八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