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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10030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違規日期
- 2019/0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10日派員於貴事業廠區稽查,經查廠區堆置165桶50加崙紙桶盛裝之廢塑脂(D-0202)估計約16.5公噸,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107年6月至107年12月廢塑脂(D-0202)皆未申報產出及清理,僅申報貯存量5.5公噸,貴事業未如實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興邦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興邦路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