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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忍豬場

文號
30-099-03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0/03/19
違規日期
2010/02/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龍泉路八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龍泉路八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