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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5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5/10
- 違規日期
- 2016/12/06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105年12月6日府環業字第1050117319號函辦理,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8442)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自104年11月申報產出並貯存;貴公司湖口二廠(管制編號:J59A5985),其他被動電子元件製造程序(代碼:26002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自104年7月申報產出並貯存;有害廢棄物產生後廠內貯存逾一年,未依規定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70號、鳳山村工業五路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