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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寶牧場

文號
30-107-09002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9/17
違規日期
2018/08/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經營東寶牧場從事豬隻飼養,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已於103年2月5日到期,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忠心崙段二三四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和興村和興路9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