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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崴工程行

文號
20-106-11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1/06
違規日期
2017/09/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9日派員前往本市白河區中興段1990-3、1988及1988-1等3筆地號稽查,經現場量測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體積約17,000立方公尺,已逾3,000立方公尺,截至稽查當日仍未取得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操作許可證,逕行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工程行未取得堆置場作業程序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貴工程行停工。限改日期:108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8-060009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頂溪里崁腳路八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中興段1990-3、1988及1988-1等地號
統一編號
387961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