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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22
- 處分日期
- 2023/06/13
- 違規日期
- 2021/06/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15日執行火災後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為本局核准之廢塑膠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R10A0726、機構地址: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250號),火災地為臺南市仁德區文賢里三甲子81-1號(臺南市仁德區車路墘段545地號)廠房,稽查時由胡○○陪同,貴公司表示該廠房係承租來貯存原料廢塑膠(R-0201)及成品(再生粒、塑膠製日用品),惟貴公司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申請廠外貯存廢塑膠(R-0201),逕自堆置廢塑膠(R-0201)於臺南市仁德區文賢里三甲子81-1號(臺南市仁德區車路墘段545地號)廠房,致使發生火災污染環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里三甲子8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