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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享紙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10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10/08
違規日期
2019/09/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產出之集塵灰經檢測係為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提列產出,及未依規定每月申報產出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獅潭二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獅潭二七之一號
統一編號
7052418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